一杯洛神花饮料看起来颜色没怎么变,并不代表其中的单体花色苷也保留得好。一项为期六个月的洛神花复配果汁研究就报告:4°C贮藏的饮料未观察到肉眼可见的颜色变化,但在所研究的40%洛神花提取液配方中,总单体花色苷损失了53%至75%。[2] 对配方开发而言,这比两个红度读数之间的细小差值更值得关注:色素含量与外观颜色,回答的是不同问题。
“肉眼未观察到变化”也不等于仪器测得的颜色完全不变。同一篇论文报告了色度坐标的变化,而且其外观观察并不是定量的消费者接受度评价。[2] 这个例子说明,仅凭饮料看起来是否褪色,很难判断还剩多少单体花色苷。
先看研究中的饮料是什么
2014年的研究将洛神花(玫瑰茄)花萼水提液分别与芒果、番木瓜和番石榴果汁复配,生物活性成分的详细比较采用提取液占40%的配方。[2] 2015年,同一组四位作者又发表了洛神花—芒果饮料研究,比较玻璃瓶与塑料瓶,以及4°C和28°C下六个月的贮藏结果。[3] 两篇论文来自同一研究团队,属于相关研究,不能当作相互独立的重复验证。[2][3]
研究用的是水提液配制的饮料,不是标准化商品色素粉。两项研究均添加了1 g/L苯甲酸钠和1 g/L柠檬酸,并采用82.5°C、20分钟的水浴处理。[2][3] 这些是实验条件,不是可直接照搬的生产配方:40%提取液不等于40%干粉,论文也不能替代新品的添加剂合规评估、食品安全验证或保质期试验。
温度对花色苷与色度的影响并不相同
2015年的论文用pH示差法测定总单体花色苷,另以L*、a*、b评价颜色。[3] 表5的统计结果显示,贮藏温度对单体花色苷的主效应显著(P < 0.001),对红—绿轴坐标a的主效应则标为“不显著”。[3] 这说明两项指标在该实验中得到的统计结果不同,并不意味着温度对红度没有影响。温度与时间对a*的交互作用显著(P < 0.001),因此不能用温度主效应概括每一个贮藏时点。[3]
具体读数也应放在一起看,而不是只挑a*。下表摘录原论文表4中40R配方的三个色度坐标,保留均值后的±数值。[3]
| 包装与贮藏条件 | L* | a* | b* |
|---|---|---|---|
| 贮藏前,两种包装 | 17.9 ± 0.04 | 18.3 ± 0.53 | 7.8 ± 0.07 |
| 玻璃瓶,28°C六个月 | 16.4 ± 0.02 | 17.2 ± 0.06 | 6.6 ± 0.07 |
| 玻璃瓶,4°C六个月 | 16.5 ± 0.06 | 17.4 ± 0.04 | 7.1 ± 0.02 |
| 塑料瓶,28°C六个月 | 14.7 ± 0.06 | 15.3 ± 0.07 | 4.6 ± 0.41 |
| 塑料瓶,4°C六个月 | 15.1 ± 0.04 | 15.2 ± 0.05 | 5.9 ± 0.05 |
论文称检测进行了三次重复(n = 3),但正文和表4未明确说明±后的数值是标准差还是标准误,此处按原表保留,不另行定名。原表脚注还将40R误写成“100% roselle”;配方和统计方法部分均将其说明为40%洛神花提取液。[3]
塑料瓶组在两种温度下的最终a均值很接近,而L和b相较贮藏前也发生了变化。[3] 两个a均值相差0.1,不能据此认定两组存在显著差异,更不能说冷藏反而使颜色变差。前一研究中的外观与含量对照,加上这里不同指标的统计结果,已经足以说明为什么要分别评价颜色和色素含量。[2][3]
检测方法决定了结果能回答什么
pH示差法是在规定的分析条件下估算单体花色苷含量;L*、a*、b则分别描述所测颜色的不同维度。[3] 因此,a不是花色苷浓度,a*的百分比变化也不是色素保留率。同样,饮料看起来颜色稳定,并不能证明其标志物含量稳定。
抗氧化测定又是另一项指标。2015年的作者报告,尽管总单体花色苷明显损失,FRAP测定值的损失仍低于30%。[3] 作者提出,贮藏中形成的聚合物可能部分解释这一差别,但该实验并未证实这一机制。[3] 这里的FRAP反映实验室条件下的还原能力,既不能直接代表饮料红度,也不能作为人体健康效果的证据。
选原料时,把问题落到具体饮料上
如果项目主要为了调色,可以把候选材料加入目标果汁基底,调整到接近的起始颜色后再作比较,同时保留各自的添加量。达到目标颜色需要更多粉末的材料,即使每公斤报价较低,实际配方成本也未必低。原料需求中还应写清植物身份、花萼来源、提取物形态和载体,避免把不同类型的产品当成同一种材料比较。
贮藏评价既要记录完整的色度坐标,也要与约定的实物参照样比较外观。如果产品还要求花色苷保留率,就单独测定。包装、加工和流通条件应贴合实际产品;原料含量报告,以及这项实验中的玻璃瓶与塑料瓶对比,都不能替代对具体组合的测试。
关键不是在“测含量”和“测颜色”之间选出一个更好的指标,而是先确定产品要达到什么要求,再看手中的证据是否真正测到了它。